关于对我校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27 点击数:

教务发〔2025〕1000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发〔2025〕15号),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和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21和2022年度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包括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以及1项委托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预定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和实践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建议,等等。

三、具体安排

(一)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

1.2021年和2022年立项的省教改“一般项目 ”(44项) 和“委托项目 ”(1项),由教务处组织开展验收检查。

2.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16:00前,汇总《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5份、支撑材料1份,报送至行政楼223;同时将《结题申请书》和支撑材料电子版,以“学院+省教改结题”命名,发送至pgb223@163.com邮箱。

(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

1.2021年和2022年立项的省教改“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67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实施验收检查。

2.各教学单位根据项目研究情况,对照省教改验收标准(附件3)组织验收,给出检查结论(通过、暂缓验收或不予验收),并在学院内公示。

3.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3月3日下班前,将《省教改验收检查结果一览表》(附件4)(Excel版及盖章PDF 版)和《验收工作报告》(盖章PDF版),以“学院+省教改(资源建设与共享)”命名,发送至pgb223@163.com邮箱。

四、联系人及电话

胡文聪89723984

附件:

1.2021和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含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

2.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

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标准

4.2025年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2月17日

  • 附件【附件 .zip】已下载

Copyright© 2018 www.sa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