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28 点击数:

教务发〔2025〕10004号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改立项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5〕10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本次验收委托项目推荐单位组织实施。其中,国际教育专项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验收,继续教育专项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验收,职业教育专项由应用技术学院组织验收,创新创业教育由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学院、辽宁工匠学院)组织验收,教学管理及教务管理专项由教务处组织验收,学生工作专项由学生处组织验收,单位立项项数≦2的项目(专项项目除外)由教务处组织验收。验收的具体要求如下:

1.组建专家组负责验收工作,专家组不少于5人。

2.可根据项目实际研究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验收形式。

3.依据学校验收标准(附件3),给出相应的验收结论,包括“不通过”“通过”“推荐优秀”,并将验收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其中,“推荐优秀”项目数量不超过推荐单位立项数的15%(四舍五入)。

4.核准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组成员必须与立项时保持一致。

5.对于无故不接受结题验收的项目、验收结论是“不通过”的项目,以及尚未完成、本次不能结题的项目,取消校级教改项目认定。

三、材料报送

请项目验收单位于2025年3月14日16:00时前,将以下结题验收材料发送至邮箱pgb223@163.com。

1.验收工作报告(加盖公章PDF版)

2.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加盖公章PDF版)

3.验收专家组名单(附件4)(Excel版和加盖公章PDF版)

4.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5)(Excel版和加盖公章PDF版)

四、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胡文聪89723984

附件:1.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

3.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定量指标

4.验收专家组名单

5.验收结果一览表

6.各单位验收项目数目及可推荐优秀项目数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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