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国家、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服务支撑教育强省建设,结合办学特色、服务面向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经二级学院充分论证、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本科生院审查、学术委员会评议、校长办公会审议,我校2025年度申报低空技术与工程、智能飞行器技术、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碳中和科学与工程等4个新专业,申请撤销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功能材料、焊接技术与工程、日语、英语等6个已停招专业。
新设专业备案获批后,学校每年确定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时,新专业需提交已具备办学条件、且不影响学院现有招生专业办学条件的论证材料,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撤销专业在校学生仍按原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学校保留满足在读学生完成学业的软硬件教学资源,直至该专业在校学生全部毕业。专业撤销不影响学位授予。
公示时间:2025年8月7日至8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本科生院反映。
联系人:王珩,柏冬梅
邮箱:sau_jyjck@163.com
本科生院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