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综合改革,激发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围绕本科教学工作要点,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实施方案和阶段性目标,有明确的预期成果和考核指标。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二、选题范围
参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8-2019学年教改立项课题指南》
三、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的主要参与人一般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2.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校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限同时参与2项教改项目。
3. 目前尚有各级各类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能以主持人的身份申报。
4. 本科教学相关单位原则上推荐4项,专任教师30人以上单位每增加10人增加一项。近三年有未通过验收项目的单位减少1项。
5. 申报参加专业认证专业每个专业可增加1项与认证有关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向本科教学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并排序后,向学校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确定2018-2019学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五、评审材料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3.2018-2019学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单位推荐表(一式一份,需排序,加盖公章)
六、时间要求
推荐材料纸质版于10月31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教研教材科,电子版发送至349246557@qq.com。
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是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
联系人:杨春长
联系电话:89723996
附件
教务处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