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0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表彰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已获得往届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具体要求

(一)校级教学名师遴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经过2-3年培育后应达到省级教学名师水平;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十年以上在我校从事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1231日),需受聘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2.2018-2020聘期教学工作量满足学校要求。

3.面向本校全日制本科生实际讲授教学工作量年均不少于240,且每学年必须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理论课程。

4.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

5.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重视教育教学研究,主持完成重要教改项目,发表过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过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

6.教学效果好,教学评价优秀。

7.具体要求参见附件《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1.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教学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1名。

2.学校经初步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通过审核申报材料等形式进行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419日(周一)1200,将本单位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5639727@qq.com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

(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

4.联系人:王微微   刘梅芷,联系人电话:89723996

 

 

 

 

 

                                       教务处   

                                   2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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