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启动2021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是加强学校与企业合作的重要契机,教务处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更多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寒假期间为项目申报进行指导、审核,鼓励教师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学生拓展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平台,对我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工作起到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