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便于全校师生了解学期初的补考安排,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期初补考拟定于2019年3月9日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资格确定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8]200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除第七、八学期课程外,对课程首修成绩低于30分者,不得补考,直接参加重修。本学期补考条件如下:
1.学籍在2018级、2017级和2016级的同学补考资格是30分—59分及缓考。
2.学籍在2015级及以上的同学补考资格是0分—59分及缓考。
二、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2019年3月9日-3月15日;
2.考试方式:考生人数大于15人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考生人数小于等于15人的课程由各开课单位自行组织考试,相关学生应提前与开课单位咨询考试安排,避免错过考试时间;
3.试卷领取:请开课单位于2019年3月7日到行政楼214统一领取补考试卷;
4.准考证领取:请各学院于2019年3月7日到行政楼225统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查询方式
1.教务处主页:http://jwc.sau.edu.cn;
2.数字沈航-教学管理-通知公告;
3.关注“沈航教务微服务”微信公众号。
四、成绩录入
录入时间:2019年3月11日-20日。
附件1:2018-2019(1)学期所开课程补考安排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