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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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规范学校非学历教育工作,优化相关工作管理流程,学校制定《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24〕57号),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终身教育工作(含继续教育、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等)管理流程实行数字化管理,办学单位需于办学行为开始前登陆智慧沈航协同办公,申请立项,获批后报送过程管理文件。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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