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01 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表彰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试行)》(校发〔2018〕203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教学名师培育工程(优秀教师)和教学标兵队伍建设工程(优秀青年教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遴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受聘教授或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2017-2020聘期面向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工作量满足学校要求。

3.有符合新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

4.积极加强课程建设,探索形成与课程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及考试方式。

5.踊跃投身教育改革创新实践,重视教育教学研究,主持完成校级教改项目,并发表优秀教改教研论文。

6.教学效果好,教学评价优秀;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对形成合理的学科专业教学团队做出重要贡献。

7.经过教学名师培育工程,具备冲击校级教学名师的遴选条件。

(二)优秀青年教师遴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需受聘讲师及以上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2017-2020聘期面向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工作量满足学校要求。

3.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注重对学生科学精神、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的培养,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严谨治学,服务社会。

4.积极探索形成与课程内容和时代特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

5.积极参加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效显著。

6.经过教学标兵队伍建设工程培育,具备冲击校级优秀教师的遴选条件。

三、评选办法及分配原则

1.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各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各1名,专任教师50人以上单位可以增加推荐候选人各1名。

2.学校经初步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通过审核申报材料等形式进行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3.申报时需将通过学院评审的以下材料上传至《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文件(见附件2和附件5);

(2)优秀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和附件6),发送至邮箱:365639727@qq.com。

(3)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周三)15:00。

联系人:王微微 刘梅芷,联系电话:89723996。

附件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2021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级优秀教师候选人申请表

附件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级优秀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级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5:2021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级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申请表

附件6: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级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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