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关于2021年度“十四五”规划教材

作者: 时间:2021-03-22 点击数:

教务发〔2021〕10005号

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教材建设工作,现开展我校“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工作,本次立项为短期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我校本科生课程使用的教材。支持校校合作、校企合作、纸质和数字化相结合的新形态教材。支持能够支撑实验项目重构、实验内容重排、实训流程重建等相关的实践教学类教材,鼓励出版反映我校特色的实验教材。重点支持学校优势学科中填补学科空白的前沿教材,反映我校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的教材,具有学科集体竞争力的系列教材。

(二)教材编写要求

申报立项的规划教材所对应课程须为我校本科生培养计划中明确列出的课程;教材载体形式以纸质教材为主。

(三)对申报者的要求

1、规划教材立项申报人应为主讲相应课程两轮以上,原则上具备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教师;

2、教材已经交付出版社出版的申报人不得申报此次规划教材立项;

3、以往规划教材立项未结题的申报人不得申报此次规划教材立项。

二、规划教材的出版要求

本次立项为短期规划教材,立项教材的最终正规出版期限为2022年6月31日之前。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各学院(部、中心)做好组织工作,结合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学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对申请立项的教材进行评审,按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修订教材需同时提供前版教材。

3、规划教材编写完成后,交至所在学院(部、中心)的教学指导委员对教材编写的体制、内容、图文等方面进行评审,学院党组织对教材编写作者及内容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有无违法违纪等意识形态进行政治审核,审核通过后需提供一份纸质盖章版评审意见说明加盖学院公章和党组织公章,与书稿一并交至教务处。

4、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行政楼223),电子版发送至pgb223@163.com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胡文聪,联系电话:89723984

四、立项教材管理办法

规划教材正式出版并备案后才能计入教研工作量,并在岗位聘任与考核、职称评聘中使用,此通知发布后出版的而未被列入规划目录的教材将不作为学校教研工作量计算的依据。

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

 

  • 附件【教材附件.zip】已下载

Copyright© 2018 www.sa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